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 助力矿山生态修复

    发布时间:2021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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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为准确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,科学谋划和实施“十四五”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,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1年7月15日印发《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函[2021]1283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组织各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。《通知》同时印发了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》、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》。根据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》,工作主要分为分发数据,开展技术培训;开展核查,完成分类核定;分级核查,形成核查档案;数据入库,撰写总结报告四个阶段。其中,分级核查,形成核查档案又细分为“两上两下”四个步骤,“一上”由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市、县逐渐上报核查结果,通过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报送相关信息,并对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。“一下”由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调查局航遥中心根据核查技术规程,对地方上报的图斑核查结果进行初步确认,反馈初步审核结果。“二上”由各省组织市、县对初步核查结果进行确认并完善相关资料。“二下”由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调查局航遥中心对各省“二上”信息进行审核,重点审核有异议的图斑,反馈最终认定结果。要求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技术培训,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“一上”成果填报,11月15日前完成“二上”成果填报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。
        受腾冲市、梁河县、盈江县、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委托,我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,承担上述四县(市)历史遗留矿山核查。该项目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技术标准要求高。为圆满完成项目工作任务,公司及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工作组,由公司总经理、常务副总经理亲自带队上阵,发扬吃苦耐劳、能打硬仗的精神,率领项目工作人员起早贪黑,跋山涉水,对腾冲市、梁河县、盈江县、瑞丽市共1062块疑似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。按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》对各图斑精准分类,并及时通过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报送相关信息(数据、佐证材料等)。
        截止2021年10月20日19时,全省尚有13146块图斑未通过省级审查。而我公司负责的四县(市)1062块图斑,已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通过了省级审查,比上级要求的“一上”完成截止日期提前了16天,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均得到委托单位的充分肯定。
         公司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审核结果,按时完成“二上”及后续数据库建设等工作。同时,将继续协助四县(市)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充分应用核查成果,综合采用自然恢复、转型利用、工程治理等方式,分区分类确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重点,统筹安排“十四五”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任务。并结合历史遗留矿山的区位条件等,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的路径和模式,科学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,充分发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。(编辑:吴占毅,2021年10月21日)

    路在脚下,穿越丛林寻现场
     

    现场进行图班核查


    夜幕下“依依不舍”收工


    核查路上,随处可遇“拦路虎”


    脱下鞋袜,徒步涉水有时也是一种享受


     漂亮的风景藏在车辆无法达到的地方


    登高望远 ,一览众山小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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